为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党支部建设,结合省妇联党组在巡察党支部过程中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省妇联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对中心党支部领导体制、会议事规则进行了明确和修订,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研究讨论单位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和责任边界。
一、明确领导体制。经省妇联机关党委明确,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按照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要求,统一领导单位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二、健全议事规则。明确支委会、党员大会的议事范围,把“制定中心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及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度预算和年终部门决算,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励、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涉及事业发展、人财物重大事项列入党支部议事范围,加强党支部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
三、规范议事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前做好充分调研和论证,会上充分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会后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支委会作为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后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支委会关于中心重大事项决定和决议,确保重要决策能及时提出、及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