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云南省文明委召开了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李纪恒在会上对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
他指出,学校、家庭、社区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关键环节,要充分发挥学校的龙头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社区的平台作用,做到在工作安排上相互衔接、在教育内容上相互贯通、在教育渠道上相互补充,形成社会化、开放性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格局。他强调,要注重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家庭是未成年人接受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行为是无声的教育。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通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等阵地,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培养观念,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重视培养子女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德,使孩子在健康向上、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成人成才。他要求,要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采取寄宿学校、代理家长、结对帮扶等办法,不断改善他们的学习成长环境。
云南省妇联副主席郑露代表省妇联在会上作了题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交流发言。并对全省妇联组织贯彻会议精神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入开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要以践行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要求,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道德宣传实践活动。要把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妇联系统所属的校外活动阵地的各项教育之中,使广大家长儿童切实受到教育和影响;二要协调配合、全力推进全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落实。要按照云南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实施评估标准,逐项落实规划的各项指标;三要认真做好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要继续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加大对家长及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工作。要继续实施好“12.1”关爱项目,帮助艾滋病致孤儿童解决好学习和生活困难;四要充分发挥云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论研究和指导实践的作用。要重点做好“云南省家庭教育‘十一五’研究课题”的结题和相关理论研究及调研工作,努力提升我省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
(省妇联儿童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