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三八红旗手是我省妇联组织授予妇女的最高荣誉,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一届,自2011年以来,由云南省妇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
本次评选活动,我省首次开启社会化推荐渠道,社会化推荐云南省三八红旗手10名,占表彰总额的10%。广大姐妹们可关注云南妇女网、“云南女声”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参与方式、评选条件及热线电话,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 更多详情,请咨询
(一)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和要求:
1. 18周岁以上的云南省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须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州市级以上(含州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6.优先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在县级以下单位工作的各界女性以及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副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云南省三八红旗手。
8.各级女领导和专职妇联干部的参评比例不超过全省总数的10%。
9. 申报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企业负责人, 须经当地县(市区) 以上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さ炔棵派蟛橥猓还泻凸锌毓善笠导捌涓涸鹑艘蠹?、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征得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10.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须提供的材料及报送要求:
1.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社会化推荐)登记表。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以A4纸打印一式2份,并严格按照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和要求,加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生、公安、工商、税务、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公章后,邮寄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候选人事迹材料。请提供3000字左右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发送至指定的工作邮箱。候选人事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杜撰、移植、抄袭;材料内容要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情况或事迹翔实,所涉及的数据统计要全面、科学、准确,便于宣传。对涉及候选人的姓名、住址、单位等隐私内容或敏感问题,请注明保密要求。
3.本人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标准照(电子版,jpg格式,像素在413×626以上);近期彩色工作照3张、生活照3张(电子版,jpg格式,像素在768×1024以上)。
5. 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限: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以上全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邮箱:yns38hqstj@163.com;同时,请将候选人纸质登记表,以A4纸打印一式2份,邮寄至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昆明市西坝路33号云南省妇联宣传部,邮编:650032)。